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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时间:2018-09-18    浏览量:

根据研究生院发《关于推荐及接收 2019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研〔201932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在2019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推荐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名额

一般类名额:2

创新类名额:1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位、独立学院和三校生)。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及以上。

6、前三年学习成绩中不能出现不及格课程(三年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二名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 分的课程)。

三、推荐类型及程序

1、一般类推荐

1)申请条件:符合基本条件且前三年加权学分成绩优秀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般类)(附表 1)。

2)推荐程序: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按照本专业前三年的加权学分成绩排序,依据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推荐资格,有放弃者在本专业按照成绩排序递补推荐。

3)申请学校:具有一般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学校攻读硕士研究。

4)全国 S 类、A 类大赛推荐:获得全国 S 类、A 类大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同时三年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列前4%者可申请一般类推荐,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占用学院的推荐名额。

2、科技创新类推荐

1)申请条件及推荐范围:符合基本条件且前三年的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列前30%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科技创新类)(附表 2)。

2)推荐程序:学院成立相关学科具有5名副高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审核鉴定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原件进行核实后,专家组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在申请表中“审核鉴定栏”签字。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面试答辩,在面试情况登记表上给出面试成绩,成绩为“通过”的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队,依据推荐名额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科技创新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课程学习成绩*70%+科技创新成绩*30%

其中: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

课程学习成绩:为前三年加权学分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科技创新成绩:包括大赛获奖、发表学术论文等成绩,各类型成果的成绩可累加计算,但总分不超过 100 分,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创新成果积分标准》(见附表 3)执行。

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具有科研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兴趣和热情及创新毅力,是否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力等,面试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具有推荐资格。

4)申请学校:

获得科技创新类推荐资格的学生须申请攻读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3、支教团和保资辅导员推荐

1)预申请比例及范围:满足基本条件且前三年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的可申请推荐,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2)推荐程序:

支教团推荐工作由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进行,推荐程序按照《关于组建我校第六届暨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执行。

保资辅导员的推荐工作由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推荐,推荐程序按照《关于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校学[2017]10)执行。

(3)申请学校:支教团和保资生必须选择报考太原理工大学“原推出学院的相关专业”,不可跨学院报考志愿。

四、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及提交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19日上午1200

五、学院推免工作组

组长:刘振霞

副组长:田忠刚

成员:赵存东 张玮 姚建军 樊荣 朱颖原

六、其它事项

(1)学生可自主申请各种类别的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资格,获得的推荐资格必须唯一。

(2)前三年加权学分成绩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3)推荐人数按照学校下发学院的计划执行。一般类和创新类推荐计划分专业或方向计划由学院根据本科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分配;支教团、保资生推荐不占用学院名额。

(4)学院将推免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名单于921日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相关通知,名单确定后续需推免生完成的相关事宜参照《通知》执行。

(5)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在学期间享受的奖助学金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体系》。

(6)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不再进行本科毕业派遣。

(7)推免生被录取后到第二年入学前,如有违犯学校有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等情况、无法获得毕业证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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